长治首例生产、销售空烟管等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案件判了

时间:2025-04-29 18:03:00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烟草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品,受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能随意买卖。但仍有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顾法律约束,走向犯罪不归路。近日,潞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长治市首例生产、销售空烟管等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经营案件。

2023年12月始,被告人胡某、杜某、姚某(另案处理)组织其余被告人在无烟草及烟草制品生产、专卖许可情况下,购买烟用机械、招募组织工人生产80型空烟管、对外承接订单销售等。经查,2024年2月至5月,该团伙对外销售80型空烟管共计52万余元。2024年2月始,被告人杨某、李某、丁某、胡某购买设备生产65型空烟管。经查,同年4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对外销售65型空烟管共计17万余元。2024年4月至5月,杨某、李某、丁某租用生产场地、购买设备、组织工人生产65型过滤棒(系65型空烟管原材料之一)。综上,在本案厂房及仓库查扣空烟管522万支、烟用机械1台、滤嘴棒1424.8万支、丝束3643公斤,经价格认定以上共计119万余元。涉案非法经营金额高达205万余元。涉案人员通过网络销售空烟管,使得下游犯罪人员购买后填充烟丝即为成品卷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十四名被告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烟草专卖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作用、出资数额、所占股份、主观恶性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传统意义上的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属于烟草专卖法中规定的国家专卖品。生产空烟管的辅料制品,如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烟草专用机械等也属于规定的国家专卖品。本案中胡某、杜某等人生产、销售的空烟管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别检验报告鉴定,空烟筒样品滤嘴段应是烟用聚丙烯束滤棒,滤棒样品应是烟用聚丙烯丝束滤棒,丝束样品应是烟用聚丙烯丝束。涉案空烟管由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束丝等烟草专卖品加工而成,故空烟管也属于烟草专卖品。

编辑:贾霄星